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关于评选“自我健康管理优秀奖”的通知
供稿:高向阳发布:2020-06-04阅读:2373次
各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基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章第六十九条“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的精神,树立自我健康管理的先进典型,表彰积极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的个人,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形成自我健康管理的正能量和新风尚,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和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今年将继续组织评选“自我健康管理优秀奖”的活动。本次活动将从全国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基地)工作人员中评选出10名自我健康管理的优秀个人,并将于2020年11月在广东广州召开的“第十届全国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讨会”上进行表彰。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对象:全国健康管理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基地)中年龄大于45岁(含45岁)的工作人员(既往获得“自我健康管理优秀奖”的个人除外)。
评选方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每个单位仅限1名),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
报名方式:个人填写“自我健康管理优秀奖”申报表,推荐单位盖章,邮寄至: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健康管理合作部(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521室);并将个人生活照电子版一张,发送至jkglsfjd@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高向阳
联系电话:13811130808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关于评选“自我健康管理优秀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