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开展第五批“健康管理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供稿:楚俊杰发布:2015-06-28阅读:967次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健康管理(体检)机构的规范建设与发展,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和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将在既往四次评选工作基础上,2015年继续开展第五批健康管理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并将在“第五届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研讨会(2015.11,厦门)”上公布评选结果及授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采用单位自愿申请与各省市自治区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本次报名及评选活动不涉及任何费用。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四、申请单位范围:各级医疗机构的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目前非健康管理示范基地)。
五、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资料:参选登记表(单位盖章)、单位资质复印件、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候选单位调查问卷及符合评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评选条件
1、申报机构所在单位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机构独立法人单位。
2、重视学科建设,实施规范化的健康管理医学服务;机构与项目设置符合卫生部《健康体检暂行管理规定》的要求。
3、建立规范的健康管理(体检)质控体系和流程;能对健康服务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和应用,成为《中国健康管理(体检)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源单位。
4、重视健康管理学科及人才建设,积极开展健康管理多中心课题研究与适宜技术推广,并取得明显成效。
5、积极参加学术组织与学术交流活动,学术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进行过交流。
七、评选流程
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将组织“健康管理示范基地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报给评审专家组。最终结果由评审专家组评审投票选出。
八、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8号航医大厦908室,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人:
楚俊杰:13301276066,010-51817849 E-mail:cjjzcm@126.com
高向阳:13811130808,010-51817849 E-mail:13811130808@126.com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