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评选“自我健康管理优秀奖”的通知
供稿:楚俊杰发布:2015-08-19阅读:464次
各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单位:
为树立自我健康管理的先进典型,表彰积极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的个人,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在健康管理示范基地中形成自我健康管理的正能量,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今年将继续组织评选“自我健康管理优秀奖”的活动。本次活动将从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工作人员中评选出10名自我健康管理的优秀个人,并将于2015年11月20-22日在厦门召开的“第五届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建设研讨会”上进行表彰。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参评对象: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中年龄大于45岁(含45岁)的工作人员(去年获得“自我健康管理优秀奖”的个人除外)。
评选方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每个示范基地仅限1名),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
报名方式:个人填写“自我健康管理优秀奖”申报表,推荐单位盖章,邮寄至: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健康管理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28号航医大厦9层1613室)。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
联系人:楚俊杰
联系电话:13301276066 邮箱:cjjzcm@126.com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