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当前页:首页>>资讯动态>> “评价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用于2-6岁儿童受试者”项目(第一期) 课题参研单位征集公告
CHPF

为推动我国儿童鼻内镜检查研究领域的发展,支持我国中青年医生在儿童鼻内镜领域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评价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用于2-6岁儿童受试者鼻内镜/鼻咽镜检查前鼻腔准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空白对照、评估者单盲的临床研究”公开征集参研单位。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本项目资助课题集中在儿童鼻内镜检查相关疾病领域,研究形式为临床研究,最终目标需与儿童鼻内镜检查密切相关。

二、资助标准

课题第一期总额为 149.6万元,计划资助参研单位不少于9家,每家参研单位入组样本量不少于50例,资助金额不少于5万元。

三、申报资格

1. 课题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

(2)在医疗机构从事儿童耳鼻喉科诊疗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相关领域的博士/硕士学位。

2. 课题承接单位设置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并为研究提供必要条件、承诺信誉保证。

3. 课题组成员熟悉儿童鼻内镜检查领域的国内外学术进展及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备完成项目的科研基础、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申请流程

1. 课题负责人下载课题申请书,按要求完整填写后,提交电子版电子版申请资料:13911272980@139.com。

需提交资料包括: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负责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课题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必要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

2. 项目办公室将初审项目资助申请书内容并邀请组织儿童鼻内镜检查领域专家采用会议评审的形式,开展课题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官网进行公示,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项目执行及监管:基金会与评审通过课题的研究者所在机构签署协议,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科研经费,并监管研究执行过程。对因研究者调离岗位无法进行研究工作或项目进展不佳者,取消该课题资助资格并追回已资助款项。

五、申报时间

2025年7月7日-11日。

六、管理实施办法

1. 评审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的监督下进行科学评审,评审专家及其利益相关方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相关课题科研项目支持;

2. 研究单位需定期向基金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在项目结束时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3.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将分批次拨付科研经费(付款比例和次数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调整),提交结题报告并经成果论证通过后拨付剩余科研经费;

4. 若首期科研经费发放后3个月内课题研究仍未启动,申请者应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办公室说明原因,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有权撤销对该课题的资助,并收回已拨付科研经费;

5. 课题研究中发生的人员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并提交相关人的签收确认凭证;

6. 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替换或变更,若因特殊原因需变动时,应由原课题负责人或申请单位书面申请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继续执行该项目,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终止课题资助。


附件: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

               2025年7月7日